9月15日,天津市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的指导原则、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天津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功能定位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一区三基地”的定位实际上是天津最初规划多次调整后的结果。国务院于2006年批复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提出,到2020年将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该规划执行8年后,天津市政府于2013年4月出台《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要求对上述三个定位予以进一步的分工和任务分解。
随着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大战略的确立,天津的城市定位也随之调整,不再强调北方经济中心,而是定位于“一区三基地”。
天津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蔡玉胜认为,《实施方案》是基于整个京津冀总体规划对天津的定位而制定的,与天津“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且规划很细化务实,“没有再去争所谓北方经济中心,但天津发展应该有的政策、规划都有了”。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秘书长陈耀认为,这意味着京津冀发展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前一些规划方案有了实质性推进,设定的2017年见成效进度明显有所加快,未来京冀两地都会相继公布各自落实措施。
在具体指标上,方案提出,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天津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突破2000万标箱;金融创新运营能力显著增强,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自贸试验区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