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合肥召开,会上发布了一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及安徽省第二批PPP项目。
新闻发布会指出,省第二批城市基础设施PPP发布项目共67个,包括9个地下综合管廊、5个城镇供水、19个城市交通、18个污水(排水、雨水等)设施、3个垃圾处理、13个生态园林和水环境等项目,共投资424.46亿元。
除此之外,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安徽省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雨水控制利用工程》、《安徽省园林绿化养护》、《安徽省城镇供水服务标准》、《安徽省城镇燃气服务规程》、《安徽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等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侯淅珉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到2017年试点城市要取得成效,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城市建成区年径流控制率达70%,到2020年,所有城市及60%以上的县城区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目前,池州市作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已在城市水环境、园林绿地、道路交通、建筑小区以及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进展。合肥、亳州、蚌埠、滁州、芜湖、宣城、铜陵、安庆、黄山等9个省试点城市及芜湖县、南陵县、泾县、潜山县、全椒县、宿松县等6个试点项目先行先试,省财政统筹安排1.04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成立了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基本形成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研究等工作体系。
在城市基础设施PPP工作方面,成立了“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PPP研究中心”,已基本形成了PPP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先试点、先规范、再推开”的工作思路,目前,已在城市建设、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城市排水、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方面形成一批典型。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下垫面能有效地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以适当的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这样的理念能够使城市水循环处于良性的状态,并且使水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