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是指对粮棉油薯、肉禽蛋奶、果蔬茶菌、水产品、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联,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有了长足发展,到2016年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万亿元,占制造业比例为19.6%,成为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的基础性产业。
针对我国一些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存在的布局分散和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国办《意见》在产业布局上把握了生产与加工相结合、加工与市场相结合、加工与产业扶贫相结合的三个原则。因此,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时,要实现三个对接:一是与推进向优势产区集中布局对接。根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分布,合理布局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形成生产与加工、科研与产业、企业与农户相衔接配套的上下游产业格局,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增效。二是与大中城市郊区对接,重点发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净菜加工,形成产业园区和集聚带。三是与贫困地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接,大力开展产业扶贫,引进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县为单元建设加工基地,以村(乡)为单元建设原料基地,重点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
当前,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和城乡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农产品加工业也面临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生产方式比较粗放、企业成本不断上升等问题,因此,既要依照长板理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也要依照短板理论,从问题切入,大力发展尚处在劣势但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促进的产业。
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各种负担比较重、利润空间被压缩,针对这些问题,国办《意见》在财税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在财政支持上,要求有关支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项目,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等。在金融服务上,加大对绿色加工、高效利用、食用安全等领域信誉良好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环节,农产品收购、加工产业链条的贷款支持和服务,创新银担合作模式,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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