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医药 > 政策 >

实施GMP认证 国内药企主动性不高

2017-08-05 16:30      责任编辑:薛雪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实施GMP认证 国内药企主动性不高

        GMP是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含义是“良好生产规范”。世界卫生组织将GMP定义为指导食物、药品、医疗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在申请生产新药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予以优先受理:迄至1998年6月30日未取得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车间),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新药生产的申请。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在参与国际药品贸易时,可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出口销售的证明:并可按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向物价部门重新申请核定该药品价格。各级药品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要优先采购、使用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和取得药品GMP认证证书的企业(车间)生产的药品。药品GMP认证的药品,可以在相应的药品广告宣传、药品包装和标签、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为了尽快缩短国内制药行业与先进国家管理水平的差距,立足于我国中小型制药企业居多的现实,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的角度考虑,对执行GMP采用“强制性”手段,绝对是必须和正确的。各级主管部门在对所有企业实施GMP的认证和监管过程中,就必须以一视同仁的态度来严肃且公正地执法。坚决维护法规的尊严,让所有的制药企业,所有的制药人对GMP心存敬畏,不给“投机取巧”者留任何幻想和机会。但现实中的监管却并不全是这样,执法者对于一些现象的执法不严肃或不作为,也让那些关注事态发展的企业似服了“镇静剂”一样竞相效仿,一步步削弱了GMP法规执行上的严肃性。
 
        促进制药企业占领国内外市场,使利润快速“最大化”的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GMP只是一道需要跨过去的“门槛”,是保证药品规范化生产的手段。如果实施GMP可以降低企业成本,那肯定能调动制药企业的积极性,根本不用国家强制推行,企业会自觉自愿抢先去实施。就国内制药企业而言,对设施改造的过分强调,加上两次GMP改版时间间隔不长,致使大多企业根本无力在新药研发和制药新技术开发上增加投入。即使有实力的国内大药厂也大多只能在国内与同行争饭吃。即使“国粹”中成药也同样是一窝蜂似的十几家、几十家,甚至上百家靠同一个品种争抢着一个“大小”从未改变过的市场,利润必然一再“缩水”。

        新思界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在经济效益方面,企业关心的是怎样能够持续拥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尽而通过市场热销高质量的产品来打造企业信誉和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国家政策方面,企业关注的是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能否对企业良性发展做出引导,以及主管部门执行政策的决心、力度、严肃性和公正性。在强制实施GMP的过程中,不论是企业还是监管者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和失误,双方都应反思出现问题的根源,对其进行调整改进,才能更好的承载价值,促进国内医药行业的大进步。

        新思界为您推荐2017-2021年中国医药行业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