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医药 > 政策 >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云南提高绩效工资占比

2017-06-22 12:13      责任编辑:薛雪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云南绩提高绩效工资占比

        早前,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个省份的部分城市,以一年为期限,探索建立适应我国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意见》要求,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有条件的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

        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院总收入中的比例。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适当提高薪酬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高于本院平均薪酬水平,并与本院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探索实行年薪制。同时,落实公立医院薪酬的分配自主权。充分体现医、护、药等不同岗位差异,向关键和紧缺、高风险强度岗位,以及业务骨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避免大锅饭。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今年6月,云南出台《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到2020年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全省三级甲等医院达45所;远程医疗覆盖全省7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同时,云南省今年积极探索医疗行业薪酬制度改革,目前已在玉溪市开始推行为期一年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可以从原来的30%提高到不超过50%。

        云南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十分重要。通过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特别是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较大幅度地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占比,“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可以从原来的30%提高到不超过50%。

        2017年3月份云南省在玉溪市推行为期一年的试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此外,云南省还开展了“栓心留人计划”,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才连续到乡镇服务满2年以上的(含2年),从到乡镇工作之日起计算年限,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作补贴。

        新思界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云南探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合理提高人员奖励水平,极大程度的激发了广大医务人员活力。

        新思界为您推荐《2017-2021年中国健康医疗市场分析及发展前景研究报告》!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