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青岛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下同)、管理层、监事会“三位一体”组织架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方案》要求,市立医院、市海慈医疗集团、市中心(肿瘤)医院、市妇儿医院、市三医、市胸科医院、市五医、市六医、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八医、市九医、胶州中心医院、市口腔医院13家市属公立医院被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名单,并将于7月31日前召开首届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医院章程。7月底前,全市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自2012年起,青岛市就在32家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学校、图书馆、文化馆等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2014年,青岛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在市中心医院启动,该院作为首个试点单位,成立并召开了由政府各部门及社区代表、医院代表组成的理事会和监事会。
在“三位一体”组织架构中,理事会是公立医院的决策机构(有社会力量参与出资的医院建立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和修订医院章程,拟定医院发展规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 报 告工作。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等组成,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监事会是公立医院内部监督机构,承担对理事会决策和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对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等职责。
此外,《方案》还提出,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外部监督机制。医院要公开发布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同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向互盲”方式,采取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手段对公立医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信用青岛”等平台公开。此外,还将打造公立医院“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协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要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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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处理好医院与政府的关系,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才能推动青岛市医疗卫生事业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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