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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票制”分三步走 下调药品价格

2017-09-24 09:44      责任编辑:薛雪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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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票制”分三步走 下调药品价格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早在今年5月,山东省召开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会上对实施“两票制”,鼓励实行“一票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山东省卫计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使这项改革措施最大程度地形成了共识。

  本周山东省卫计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山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下简称《方案》),《方案》将在10月13日起施行,从11月1日起,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等6市将率先启动“两票制”,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也将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

  山东省的“两票制”实施分“三步走”,首先是10月31日前,分别确定“一票制”试点医院和试点企业,药品清单,以及“第一票”、“第二票”开票企业清单和允许“第三票”医疗机构名单;第二步是11月1日起,济南、青岛、东营、潍坊、威海、滨州6个国家联系医改试点城市率先启动实施“两票制”;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实施“两票制”。《方案》实施后的6个月内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要消化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库存药品,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链关系。本《方案》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2日。

  为保证“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还制定了动态清单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的企业,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从清单中撤出,取消该产品的中标、挂网或配送资格。对于在《方案》实施后一年内无违反“两票制”规定的行为、严格执行网上药品采购政策、药品按时配送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流通企业,以及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贷款的医疗机构,实行“两票制”免检政策,首次免检期暂定一年。

  新思界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大多数药品从药品生产厂家到医院,中间需要经过四五家企业倒手,层层倒手也就带来了层层加价。青岛市卫计委在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中提出,将在年内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贷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来达到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打击非法挂靠、过票洗钱、商业贿赂等行为,净化流通环境,“两票制”后药品价格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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