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按照国务院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要求,全国21省市符合条件。最大头的养老保险首次在全国多数省份内都作出了调整,这有利于激活企业运营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不过短期对于企业成本下降作用有限。
21省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
之所以全国大多数省份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能降低1个百分点,这还要追溯到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会议要求,人社部、财政部两部委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上海、北京等21个省份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条件。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陕西、山东、青海、广东、浙江、福建10省不属于此次降费范围内。
其中,东北三省、河北等省份不在降费范围之内主要与当地养老基金结余吃紧有关。根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5》显示,在2014年年底,黑龙江的养老基金赤字就已进一步扩大,已增至-106.149亿元;而同期养老基金当期结余已降至不到3亿的河北、吉林,同样也属此类。
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4个人口流入地,且是养老基金富足的地方,之所以不降低费率,是因为这些地区养老保险费率本就低于全国20%的平均水平。比如,山东和福建的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18%,广东和浙江则是14%,因此本身难有费率下调的空间。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养老基金紧张的省份也属于此次降费范围,这会否影响当地基金可持续性或个人待遇发放?比如,在2014年年底,宁夏的养老基金当期结余就已大幅减少了113.79%,并出现了-1.08亿元赤字,而且与之类似的广西、海南等养老基金吃紧的省份亦被纳入降费范围。
分析人士解释说,就1个百分点的降费力度而言,本身其影响不会太大;而且养老基金结余有压力的省份再降费,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力度也会予以弥补。
按照人社部测算,多数省份在降低费率1个百分点后仍将保持基金当期收大于支,即使少数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也完全可以使用累计结余保证待遇支付。
企业成本下降有限
从长远来看,最大头的养老保险首次在全国多数省份内都作出了调整,有利于激活企业运营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不过短期对于企业成本下降作用有限。
对于微观企业来说,只降低1个百分点的费率,与其预期有差距。按照一家企业去年每月缴纳11万-12万的社保费用来看,下调1个百分点的养老保险费率,其一年可减少约5万成本。
降费期两年的话,也就10万左右;相对于社保五险占到工资性支出约1/3的负担来说,还是微乎其微。而且每年缴费基数都在随着工资上涨,因此整体负担恐怕难有下降。
全国而且都已开始陆续上调了今年社保缴费基数,像上海依据工资涨幅变动,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了8.9%,高于上年0.7个百分点。一升一降,这就可能对企业降负形成冲抵效应。
行业研究人员强调,在降低社保费率的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夯实费基,因为按照我国现阶段养老基金财务状况来看,恐怕很难大幅度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夯实费基不仅有利于解决企业间公平性的问题,也能提高企业参保性,为更大力度的降费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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