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改革已于5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开。
行业研究人员表示,本次税改扩大试点后,将对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以及其它行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
整体来说,营改增利好房地产业现金流。一方面,房地产业预售缴税税率从5%降低到3%。另一方面虽然收入税率提高,从5%上升到11%,但收入端有一些优惠政策以及专门针对行业的优惠政策,可以降低整体税负。
比如土地款可以在计税的销售额中扣减。土地款在一二级城市的成本中的占比相当高,约达30%~40%,甚至50%。抵扣后税基减少很大一部分。
在收入端来说,房地产行业的产品特点是周期长,存在大量的跨期项目,有新项目老项目之分。本次营改增也有相关的规定,给予老项目简易征收的优惠,简易征收的税率是5%,且该优惠是可选的,主要根据项目的情况选择更加有利的处理方式。
对于支出端,因为房地产业存在一定的银行贷款,在本次规定中,贷款利息不可以抵扣进项,这对于房地产业的支出确实有一定影响。这也解释了营改增是环环相扣的,贷款利息不能抵扣相应也会影响金融业利率。
建筑行业
该行业本身难点在于支出的很大一部分拿到进项的可能性比较小,尤其像沙石泥土。对于支出方而言,可能更多得选择功能性比较大的建材供应企业。
另外,地方也在给这个行业做营改增后的支持,比如代开3%的进项发票。还有就是是否可以考虑允许它们用地方上的协会的价格优惠。建筑业有较多选择权力。
交通运输业
该本身就是增值税纳税者,最大影响就是进项抵扣的范围扩大了。不动产的支出里面还包括一些达到标准的在建工程,要分两期进行抵扣。可以看到营改增政策方面对房地产产业和建筑业等监管上的要求要细致和复杂的多。
另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整个36号文,把融资性售后回租调入了贷款服务中的一项。贷款利息不可抵扣,但是融资性售后回租中的获得方是可以解除利息以后计税,下游在接受的过程中是有一定谈判空间的。因为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贷款其实本质上都是融资方式,这就给了企业一个选择的空间。
金融保险业
可以说在这次的政策中,为了体现“只减不增”的宗旨,原来营业税的优惠直接平移到了增值税,只是对有一些行业口径严格一些,利息下游是不能抵扣的。金融服务业同业往来业务以前原则上在营业税中有相关减免,但在增值税体系中口径有所收窄。
从支出方看,比如:若有不动产购入支出,包括购买设备和软件,都可以抵扣。金融商品的转让也是平移了营业税的要求。即买入卖出之后的差额才需要交税,前提是在同一个会计年度。
其它行业
其他行业变化比较大的,例如生活服务业,娱乐业。原来最高的是20%,现在可能统一税率是6%,这部分减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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