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今年6月30日,两年试点即将到期。“以房养老”这一曾被称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大招,却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意外遇冷。
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近日在“上海论坛”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只有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只有47人38户,而截至2015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2.16亿。
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到目前为止,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以房养老全称叫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而言之就是用住房抵押贷款获得养老金。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的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回报率低
一个在海外已经成熟,政府也力推的保险产品,为何参保对象和保险公司双方都不感兴趣?
行业研究人员表示,“以房养老”回报率低是核心问题。
从根本上讲,“以房养老”也是一种投资,如果回报率可观,自然会形成市场意愿。以国内第一款以房养老保险——幸福人寿推出的“幸福房来宝”的保险费率表计算,如果70周岁的男性老年人,有价值为500万元的房产,扣除延期年金保费(一年约3万元)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1.85万元左右。
这么一算投资回报率,并不比一些理财产品高,再加上我国房地产价格一路走高,今天把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可能明天房屋的价格就会飙升。在看不清市场走势的情况下,老年人不敢轻易做出决定。与此同时,我国租房市场的价格也一路飙升,抵押给保险公司还不如出租,赚取租金或许更划算。
传统观念问题
在中国,“以房养老”还面临着传统观念的问题。第一、中国人讲究“孝道”,因此才有了数千年“养儿防老”的传统。即便时代进步,老年人渐渐接受了“机构养老”等新业态,“居家养老”依然是主流。
第二、在中国有“坐吃山空”的禁忌。前半辈子辛苦付出,到老把辛苦挣得的房产再抵押出去,总让老年人有“两手空空”的感觉。
第三、房产在中国人心目中占有特殊地位,不仅仅是一套房子,还包含了财富、户籍身份乃至梦想等诸多附加值,这也是中国人走到哪儿都要买房的潜在心理。若要其把一生的心血抵押、卖给外人,实属容易。
配套问题
以房养老制度比较成熟的美国为例,美国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增值税制度,与其将住房由子女纳税继承,不如选择“以房养老”。此外,美国的“以房养老”是由美国联邦政府监督并且在必要时资助的一种贷款业务。
在美国,老人一次性得到贷款全部金额,贷款的还款日期是贷款者死亡或者是搬家、卖房等等,如果贷款者常年居住,最终的还款期到来的时候,所贷款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当时贷款谈判时房产评估的价格,这笔差价就由联邦政府负责。
而在中国,国内商业养老保险刚刚起步,仍然缺少税收政策扶持。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处于观望状态,并未推出相应的产品。全社会对于市场化的养老方式仍有待接受,更遑论观念更加保守的老年人。真正有养老困难的部分农村老人因产权问题无法抵押房屋……这些配套问题的短缺,造成“以房养老”试点遇冷。
“以房养老”试点遇冷,并非简单地告诉我们“此路不通”,而是有助于政策制定者理清思路:如何摸索出高效的养老方式?不论是“以房养老”方式的再探索,还是新型市场化养老服务产品的研发,都应该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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