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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2015-03-20 20:10      责任编辑:ceshi    来源:未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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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称,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17.8GW)。

        国家能源局称,各地区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

        方案鼓励各地区优先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手续。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规模应与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相匹配,原则上单个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不小于3万千瓦,可以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该方案下达后,最令人意外的当属将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规模设定为17.8GW,这一数据远高于征求意见稿的15GW和2014年备案计划的14GW。据能源局内部人士透露,此次新增的建设规模主要用于光伏扶贫试点省区河北、山西、安徽、宁夏、青海和甘肃安排专门规模用于光伏发电试点县的配套光伏电站建设,能源局有意提高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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