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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药品反垄断 遏制“商量涨”“任性涨”

2016-06-30 18:33      责任编辑:李蕊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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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药品反垄断 遏制“商量涨”“任性涨”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近日在上海表示,下一步我国将加强药品反垄断,遏制药品价格“商量涨”“任性涨”等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继白酒、奶粉和汽车之后,我国的反垄断之剑将指向医药等百姓关心的领域。

        医药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反垄断部门关注的重点。我国药品长期实行政府定价,2015年刚刚放开。除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少数药品之外,其他由药企自主定价。虽然价格放开了,但整个行业在真正的市场化运营方面还有不少问题。

        据了解,药价放开后,部分药品出现大幅涨价现象。去年10月,一款名为“双嘧达莫片”的药品亦被曝出有人在操纵该药品原料药的垄断,造成“双嘧达莫片”在一年内价格上涨近6倍。

        药品垄断也一直是医药行业比较普遍的弊病。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对重庆青阳、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5家企业作出处罚,合计罚款399.54万元,原因是这5家企业涉嫌在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期间存在对别嘌醇片违法垄断行为。

        为此,今年6月1日起,发展改革委在全国范围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瞄准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卢延纯表示,监管部门关注的不是药价的高低,而是药企行为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横向垄断行为,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串通起来达成垄断协议。比较典型的就是上述5家企业涉嫌对别嘌醇片的违法垄断行为。

        二是纵向垄断行为,即上下游之间,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主体间达成了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今年年初,德国反垄断部门对生产玩具的乐高公司处以罚款,原因是乐高试图阻挠零售商降价,这是典型的纵向垄断行为。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药企因为实施纵向垄断被罚。有些药企虽然不直接控制药品零售商的价格,但通过控制供货量和返点水平,试图对药品零售价格产生影响,也可能遭到反垄断部门的调查。

        三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比如,一些小品种的原料药,被人独家买断经营后,出现大幅涨价行为。有的成本只涨了5%,价格却在短期内涨了50%,这些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此外,一些外资药企在自己开发的原研药专利即将到期(20年)时,对专利改头换面,在药效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申请新的专利以阻挠仿制药上市,这也可能成为反垄断部门调查的重点。

        行业研究人士表示,药品价格放开后,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显得尤为重要。从维护药品公平市场角度出发,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实际上也是一种震慑。此外,发改委还应该加大对于药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只要违法成本高了,能够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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