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改工作由试点探索、单项突破逐步转向系统配套、全面深化。469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从无到有逐步确立,基层用药品种不断扩大,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山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全面推开,18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286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一年半。改革后,公立医院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目前,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完善双向转诊、医联体建设等措施,17市全部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累计组建各种医联体790余家,县域就诊率近90%。加快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许多居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认真把好政策部署、培训学习、价格测算、宣传引导、督查监测五个关口,重点实施编制管理、人员管理、医疗价格、法人治理四个关键创新,183家县级公立医院和286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比国家要求时间提前一年半。改革后,公立医院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
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完善双向转诊、医联体建设等措施,17市全部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累计组建各种医联体790余家,县域就诊率近90%。加快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许多居民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50元,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类49项服务,电子建档率达84.1%,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了持续健康管理,在国家项目考核中连续多年保持前列。
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实行以“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省级货款统一支付”为主要特点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创新性开展了公立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完成新一轮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省级集中采购,药品中标较我省原中标(挂网)价下降16.4%,高值医用耗材中标价较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下降21.5%,群众用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持续强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7项。积极推行“双公示”“双随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省开展了综合监督提升年、规范年活动,监督检查单位覆盖率、查办案件逐年提高,实现了监督执法体系、队伍能力素质、监督覆盖率和案件查办、规范化建设、示范区创建五大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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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山东卫计委改革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主线,以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维持人口均衡发展为目标,不断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深化医改全面推进,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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