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思界 > 产业 > 医药 > 政策 >

河南公立医院改革 提高医疗体系服务能力

2017-07-29 08:44      责任编辑:薛雪    来源:www.newsijie.com    点击:
分享到:

河南公立医院改革 提高医疗体系服务能力

  7月26日,河南省政府正式通过了《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今年8月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010年至2016年,洛阳、焦作、濮阳、漯河、三门峡、鹤壁等6市先后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2016年,这些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已经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意见》提出,因药品零差价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

  药价虚高,采购是个重要环节。《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河南省要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机制。坚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在保证低价药品、用量小药品、急救药品等市场供应的同时,对招标类药品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措施,切实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坚持高值医用耗材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阳光采购。

  目前,漯河市12家城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集中招采加入“三明联盟”,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支付,推行“两票制”。目前,已有近900个品规加入“三明联盟”进行联合限价,另有600多个增补品规完成带量采购议价。

  另外,《实施意见》提出,以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至少50种,县级医疗机构选择至少100种慢性病、常见病开展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并逐步扩大病种范围。鼓励上级医院出具治疗方案,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新思界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河南省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将提高医疗体系服务能力,改善就医秩序,合理调整了医药费用,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新思界为您提供《2017-2021年医院服务标杆企业及竞争对手专项调研报告》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