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是指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罕见疾病又称“孤儿病”,在中国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的疾病。世界各国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对罕见病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美国将罕见病定义为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万人(或发病人口比例小于1/1500)的疾病;日本规定,罕见病为患病人数少于5万(或发病人口比例为1/2500)的疾病,中国台湾则以万分之一以下的发病率作为罕见病的标准。
罕见病的发病率是非常低的,一般在0.5‰左右(美国定义为6.37‰,欧盟定义为0.5‰,日本定义为0.4‰),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医药巨头在罕见病药物开发中投入甚微。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统计显示,美国大约有7000种罕见病,影响人数达到3000万,85-90%罕见病对患者具有生命威胁,然而只有约5%罕见病具有临床控制方案,这是一个异常残酷的现实,很多罕见病患者甚至没有Megan幸运。
另外,罕见病患者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医疗成本,evaluate Pharma统计显示,2016年罕见病患者平均医疗投入为14.04万美金/人·年,而常见病患者平均医疗投入为2.78亿美金/人·年,然而这一数据依旧在不断攀升。孤儿药由于市场规模十分有限,罕见病治疗缺乏有效的治疗药物,因此FDA和美国政府均出台了多项鼓励措施一方面保障研发企业的利润回报,一方面加速孤儿药的研发和上市。
《孤儿药法案》规定,孤儿药上市之后可获得长达7年的市场独占期,独占期内,FDA将不会批准第二个相同产品相同适应症的申请,这明显长于新化学实体的5年,改进/补充申请的3年以及ANDA专利挑战期180天。
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孤儿药研发投入给予50%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对Phase I到Phase III的临床试验,给予3000万美金每年的资金支持;减免处方药用户费用,并开辟孤儿药审批“绿色通道”,对获得孤儿药认定的药物进行加速审批。
一系列措施是非常有效的,统计显示,1983年《孤儿药法案》颁布实施之前,10年间仅仅有10款药物获批上市,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83-2016年,FDA批准583款孤儿药上市,这是一个十分伟大的医学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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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表示,罕见病给患者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罕见病依旧有着尚未满足的巨大临床需求。由于罕见病市场规模小,基础研究十分薄弱,很多罕见病缺乏有效的临床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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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1年中国罕见病用药市场现状及行业投资分析报告》!